招标编号:皖H4—2017—0036(WG)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6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潜山县城区污水管网(含合流制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工程
1.2招标人: 潜山县城市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2017年度城市建设维护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潜山县城
2.2建设规模 :潜山县城区污水管网(含合流制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投资规模约 130 万元 / 年
2.3承包期限: 一年(约 3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范围内污水管网(含合流制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清理出来的淤泥、垃圾外运及处置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费用根据现场计量签证、施工期间潜山县执行的计价依据和中标总价下浮率进行计价、结算。
2.5质量标准: 合格
2.6本项目污水管网维护部分内容需每天进行管网清淤,按照招标人下达的污水管网清淤任务单及时完成,在汛期需承担应急疏浚及排涝工作等。县外中标企业必须在潜山县城设立常设机构(项目部),建议县外企业投标前谨慎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管道疏通经营范围 ;
3.2投标人需 具备下水道联合疏通车、抓斗式窨井清淤车、吸粪车等专业清淤维护设备 (如属企业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如非自有的可租赁以上专业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方设备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标公示期满后 3日内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3 月 17 日至 2017年 03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至 12 : 00,下午 2 : 30 至 5 : 30(北京时间,下同)在 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 0098 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700元(含招标文件电子版 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 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潜山县城区污水管网(含合流制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工程 投标保证金。 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潜山县城市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潜山县梅城镇潜水河畔小区1号楼 地址: 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712189339电话:15222967777
传真: 传真: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 [2010]69号《关于印发 <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8.2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 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0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