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提标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LF2017-028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树强 0316-23694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龙 1871301834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范围:廊坊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设计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人民医院
设计周期:7个工作日
预算金额:13.5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包)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3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9:30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9:30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方式: 1871301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