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07293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义和水厂扩建工程水处理厂土建项目施工招标已由涪水务发[2016]4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农村饮水安全节余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涪陵区义和乡。
(二)建设内容:新建日供水规模5000m³水处理设施1组、管理用房450㎡,加压泵站1座。总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三)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等资料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五)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号
联系人: 任老师
电话:023-7231166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34号天和大厦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189833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