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丹河人工湿地污泥深度脱水工程已晋市发改城环发[2016]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GZB-[2017]0322
2、项目名称:晋城市丹河人工湿地污泥深度脱水工程;
3、建设地点:晋城市丹河人工湿地北石店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西北侧;
4、建设规模: 日处理污泥27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深度脱水工程、电气工程、总图配套工程、污泥输送管网工程等;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投资额: 约7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报名。
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除外)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规费核准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预算员以造价员证或造价师注册证为准)等有关证件资料;(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1)近五年内(2011年7月至今)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须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2)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13)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文件(仅提供复印件):①提供2016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楚的反应出企业财务运作状况正常)②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月本年度投标人纳税凭证③提供2017年或2016年任意一月投标人交纳的本年度社保凭证(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5人交纳情况明细表)。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3、报名时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法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068057899 1863560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