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周镇莲花村等25个村庄生活污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2017XSZFCG064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周镇莲花村等25个村庄生活污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
三、补充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10页评分标准中:
⑤塑料检查井(2分):提供采购清单内任一种塑料检查井检测报告,合格得1分;环刚度检测数据优于国家标准得1分(环刚度≥8KN/m2)。
更改为:
⑤塑料检查井(2分):提供采购清单内任一种塑料检查井检测报告,合格得1分;环刚度检测数据优于行业标准得1分(环刚度≥8KN/m2)。
二、原招标文件第11页评分标准中:
7、高新技术(2分):投标人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更改为:
7、高新技术(2分):投标人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或GF开头)的得2分。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附件:064G西周镇莲花村等25个村庄生活污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_201732716584.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