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财采计[2017]199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蕲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聘请PPP咨询服务机构和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聘请PPP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001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蕲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聘请PPP咨询服务机构
五、采购预算:4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入库企业中按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已经书面推荐和随机抽取的供应商;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8、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9、近三年具有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0、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11、供应商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的不利情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购买文件时间: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文件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2:00至3:00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3:00时
十二、磋商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龚先生电话:13476699986
十四、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思思电话:1597288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