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雁江区乡镇集中式饮水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雁发改审批【2017】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省乡环保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17】2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309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为: 雁江区丰裕镇、中和镇、伍隍镇三个乡镇 ;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生活污水处理、生态修复、隔离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 ; 2.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计划工期为: 27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2.6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4月02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04月06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4月25日 10点00分 ,地点为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雁江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政府三中心二号楼801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兰先生
电 话: 028-26920535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831-26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