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施工(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投资【2012】85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3】225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30702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按照排污标准1200人计算。2.3建设地点:雅安市名山区贯平村;2.4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设计合格的相关验收规范和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计划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5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7日 10时30分,地点为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新民南路20号
邮编: /
联系人: 邓老师
电话: 0835-322075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刘先生、幸先生
电话: 028-86257732
传真: 028-8625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