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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县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污水厂提标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 }

  项目名称: 银河水务昌乐提标改造工程 PC 总承包【二次挂网】 (以下简称 “ 项目 ” )

  招标编号: GDCX03-JGZB17-0451 ( 01 - 01 )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河水务昌乐提标改造工程 PC 总承包【二次挂网】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电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现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于 2009 年 6 月投入运营,为处理能力近期 3 万 m3/d ,远期 6 万 m3/d 的氧化沟工艺处理设施, 2012 年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 标准。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创建环保城、卫生城的目标,根据昌乐县环境保护局乐环请字 [2015]11 号《关于提高我县城西、城北和城东 3 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的建议》,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须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提高到 CODcr≤40mg/L 、 NH3-N≤2mg/L ,其他指标执行原 BOT 合同标准。

  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为一完整系统,按照交钥匙工程进行实施。投标方负责系统内的设备及管道等的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施工(含防腐);设备、材料的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调试、试验及检验、试运行、考核及验收、培训及最终交付投产等;道路(含照明)恢复、相关给排水管线、电力电缆沟(含电缆)等。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昌乐提标改造工程 PC 总承包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其中负责项目施工的一方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上一年度净资产 1 亿元及以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 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往前追溯一年 )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并提供相应证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 提供近 1 年社保证明文件 )

7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三年两个及以上污水处理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大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水处理总承包业绩;或两个 5 万吨 / 天污水处理厂总承包业绩。

8 、若为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至少满足上述第 134 条;联合体至少一方应满 5-7 条。

  1.4.2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

  注:近 xx 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 xx 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 ( 网址: http://www.cgdcbidding.com) 的会员 。 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 起 - 2017 年 04 月 11 日 16:00 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 )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 )

1

昌乐提标改造工程 PC 总承包

2000

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 2017 5 30

GDCX03-JGZB17-0451/01

97078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4 月 25 日 16:00 整(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 ( 网址 :http://www.cgdcbidding.com) 。(联系电话: 400-018-4000 )。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04 月 25 日 16:00 ,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 ( 网址 :http://www.cgdcbidding.com) 。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26660100100001321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29 号

  邮 编: 266071

  传 真:

  联 系 人: 王菲菲

  电 话: 0532-85011087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 2 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 转 8177,8183

  传 真:

  邮 箱: bibo@cgdc.com.cn

  联 系 人: 毕博,彭甜露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 101 号楼

  邮 编: 102209

  邮 箱: 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 9:00-12:00 , 13:00-17:00

  CA 办理电话: 021-962600 、 021-36393103 、 021-36393123;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 4000184000 转 1 转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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