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4月6日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氢气示范项目起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招标内容及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L-120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起重量10t 跨度10.5米 轨顶高度11.2米 电源:三相交流380V |
1台 |
防爆 |
2 |
L-3001 |
电动双梁起重机 |
起重量32t 跨度16米 轨顶高度14.5米 电源:三相交流380V |
1台 |
|
3 |
L-1101 |
直线单轨运行小车电动葫芦 |
起重量2t 起升高度9.3米 电源:三相交流380V |
1台 |
防爆 |
4 |
L-1301 |
直线单轨运行小车电动葫芦 |
起重量3t 起升高度44米 电源:三相交流380V |
1台 |
防爆 |
5 |
L-1401 |
手链单轨小车 |
起重量:2t 起升高度:17米 |
1台 |
|
6 |
L1202 |
直线单轨运行小车电动葫芦 |
起重量2t 起升高度9米 电源:三相交流380 |
1台 |
防爆 |
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3具有所需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2.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投标方资质与能力要求
(1)投标方为独立法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起重机设备设计、生产和供货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供货业绩。
(2)投标方具有的资质证书:
1)最新版GB/T19001 /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起重设备设计、制造相关资质
3)起重设备安装相关资质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6.报名需携带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4月26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5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2017年4月26日9:00(北京时间)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5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电 话: 0574-87298907
传 真: 0574-55717439
电子邮件: 2805441538@qq.com
联 系 人: 沈鑫侃、潘萍霞
10.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账号: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