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2017-THXM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13876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西路祥平里建设大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0592-70221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先生:0592-51387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一方提供;3、财务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1)2015年财务报告指“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应提供近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相应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近一个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纳清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声明、承诺书等)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被授权代表应为同一人。7、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环境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3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一方提供。8、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8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若邮寄,邮资自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7(C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