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编号为:豫直兰集城建【2015】14779,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2、项目名称:兰考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
2.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15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工艺: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主要设备: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沟、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站等设备.
2.4、项目编号:兰建2017001;
2.5、建设地点:兰考县;
2.6、总投资额:约14000万元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兰考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
二标段:兰考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4月13日23:59:59;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入库备案(具体备案参考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kxggzy.com)相关通知)。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凭注册且通过中心备案的相关账号,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到以下账户:
户名: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中原路支行
账号:941006010023388890
注:缴费后持缴纳凭证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后方可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将收据及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60万元;二标段: 3 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 9时 30分;
5.2、开标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0371-26992781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8999278
联系地址:兰考县阳光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华
联系电话:13526853142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