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供应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药剂及原料
2、招标范围: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药剂及原料(粉末活性炭、石英砂、氯化钠、磷酸三钠、特细碳酸氢钠),共约68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期:1年,暂定为2017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5日(根据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生产需要及时供货)。
4、供货地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2017年药剂及原料采购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5320347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6642019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1896152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