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茂县南新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茂发改行审【2016】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茂县南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15年中央农村环境整冶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茂县南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茂发改【2017】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8个村聚居点“A/0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合计为:170m3/d及污水主管网建设6570米,支管网8770米;南新镇建7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垃圾收运宣传册及宣传展板;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一座;
2.2建设地点:茂县南新镇牟托村、攀川村安置小区、文镇村河坝、凤毛坪村斗簇、三场村富阳坪、白水村安置小区;
2.3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州注册企业,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4 月 13 日 至2017年 4 月 17 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凭注册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密匙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茂县南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茂县南新镇
邮 编: 623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7-7438361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7层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66453057
传 真: 028-6517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