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 项目编号:4403042016015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44030420160153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4月1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8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8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计划总投资为14622.44万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于工
办公电话:0755-8212710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波
办公电话:83881626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4201601530001001
标段名称: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福田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5-08 17: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3521 万元
计划总投资:12551.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排水管道;
工程地址:福田区滨河大道北侧(新洲路一福田污水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项目主要位于滨河大道北侧,东起新洲立交,跨广深高速及车公庙立交,沿泰然八路、泰然九路及滨河大道北侧,至福田水质净化厂。
计划开工日期:2017-05-01 计划竣工日期:2018-07-14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