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大公镇污水管道及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大鼎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位于大公镇靠近老 204国道处
(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含流量计井、调节池、管道、一体化成品泵房等(工程量见招标清单)。
(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天完成设备制造,并在接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交货函后 5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 30天内完成安装,并负责调试及验收工作。 (投标人中标后需服从本工程整个项目的工序施工安排)
( 5)质量要求:合格 ,产品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
规格要求及 数量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
E3206210336000113001001 |
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 |
115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体化泵站生产厂家或经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 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一体化泵站生产厂家或经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 2)业绩要求:投标产品提供自 2011年 1月 1日起在国内一体化智能泵站 1个规模在 5千吨 /日及以上项目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和用户成功运行证明;
(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5)开标时提供“我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取得潜水泵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承诺,否则作废标处理。
( 6)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 一体化泵站设备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4月 21日至 2017年 5月 3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5月 3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 。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均不需要密封),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 2013) 4号文第 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各叁份。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元整。
7.2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鼎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中路 122号 地 址: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号二楼
联系人:李均联系人:肖建华、张晨龙
电 话: 13773745609 电 话: 1515130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