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HTZB1706ZTBB003C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凤山县乡镇村屯污水处理PPP项目(一标段)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授权主体:凤山县人民政府
1.2 项目实施机构: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1.3 项目名称:凤山县乡镇村屯污水处理PPP项目(一标段)
1.4 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25年内(含建设期约1年),由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指定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凤山县乡镇村屯污水处理PPP项目(一标段)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提供凤山县乡镇村屯污水处理项目(一标段)建设、处理厂运营、设备设施管理等。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或凤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在中亭乡、平乐乡、江洲乡及金牙乡4个乡镇建设不同规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及中亭乡、平乐乡、江洲乡、金牙乡、凤城镇所辖的33个村屯根据污水量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同时,负责三门海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1.5 项目概况:项目在中亭乡、平乐乡、江洲乡及金牙乡4个乡镇建设不同规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及中亭乡、平乐乡、江洲乡、金牙乡、凤城镇所辖的33个村屯。同时,负责三门海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本工程根据污水量预测及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500m3/d,远期(2025年)设计规模为1000m3/d。33个村屯污水处理站(2020年)设计规模为10~70m3/d之间,远期(2025年)设计规模为20~100m3/d之间。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明确项目总投资为25253万元,项目建设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1.6 质量目标: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2012 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7 计划运营期限:25年(含建设期约1年)。
1.8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政府运营补贴收入)。
2、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
(3)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2.2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
(1)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取得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的融资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或无异议函为准)。
(2)社会资本企业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净资产要求在人民币 2亿元以上。
(3)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利润总额不应低于30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3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竞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2.4资质及业绩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来,竞标人完成或在建的污水工程项目或者再生水厂施工业绩,项目合同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至少成员中的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
2.5其他要求:
(1)中标申请人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在凤山县成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458万元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申请人缴足。项目公司登记为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72.9 万元(5%),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1385.1万元(95%)。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竞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②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③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④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3、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申请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王工(工程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6 日09 时30分。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以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其他说明
6.1 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6.3 项目实施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的方式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凤山县凤城镇中山路106号
联系 人:蒙工
联系电话:0778-681214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层
联系 人: 蓝工
联系电话:1810771109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凤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819211
采购单位:凤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