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杉木坝、古场坝及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实施公开招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杉木坝、古场坝及分散式污水处理站)
二、项目编号:ESBT-17031-2
三、招标内容: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杉木坝、古场坝及分散式污水处理站),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总处理规模95吨/日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7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等。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工期要求60天,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杉木坝、古场坝等。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四、项目预算:约416.49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5.3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为两年)。
5.4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网页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15时00分到2017年6月1日23时59分,登录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16日13时30分-14时0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16日14时0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大桥路58号
联 系 人: 陈 军
电 话: 0718-8243879
招 标 人: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恩施市龙凤镇
联 系 人: 吴平
电 话: 18372521008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