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门回族乡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藁城区发改局以藁发改 [2016]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混合池、高效低氧生物处理装置、低氧曝气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滤池、巴氏计量槽、中水池、中水泵房、污泥泵房、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工程规模为1万m3/d。项目总投资估算额3883.57万元。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投标人需进行初步的方案设计。
2)中标人需要进行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检验试验、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各专项验收、保险等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跑办等全部内容。
2.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为一个整体包进行招标,不接受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项的投标。
2.4本项目为九门回族乡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建设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交钥匙)方式招标。
2.5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于即日起至2017年6月 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九门回族乡
联系人:杨凯
电话:15613121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郭义力、赵立彬
电话:0311-83086801 1863219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