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项目
1.2 项目编号:FZFY-CG201705-014
1.3 招标人: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4 资金来源:中标人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
2.2 项目概况: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项目,本项目将建成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吨/天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总投资约400万元。本次欲招一家社会资本融资及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合作期限(运营期)为10年。合作期(运营期)满终止时,中标人须保证项目设施完备、处理系统运行良好,且无条件的移交给我单位使用,并保证在其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2.3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标准:合格。
2.4 污水处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
2.5 项目合作期限(运营期):10年。
2.6 计划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设施融资、投资建设(含二次深化设计)、合作期限(运营期)内的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及设施的维护、合作期(运营期)满后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无条件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两项,近三年(自招标公告之日向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负责建设、运营、移交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项目业绩(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6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若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业绩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时),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报名室(阜阳市颍州区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
4.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 月27 日9时30分,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阜阳市颍州区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0558-251212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58-2201171
日期: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