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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宁晋县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 宁发改【2008】115号 ”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北省宁晋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晋县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建设地点为宁晋县,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设内容为土建、电气、设备及管道工程。建筑面积442.51平方米,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从2014年5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合同额14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a.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个人对账单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

  b.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c.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d.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e.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出具)。

  f.类似业绩(2014年5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合同额14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相关网站中标公示页(若在相关网站查询不到该类似业绩的中标公示信息,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中标通知书、合同、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领取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

  联系人: 赵高峰 电话:0319-568910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 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分,地点为 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宁晋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晋县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邮 编:05555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王彦广 联 系 人:孙丽娟

  电 话:0319-5890914 电 话:1373055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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