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大墅污水厂材料采购项目2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AXE[2017]10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万元) |
规格 |
备注 |
1 |
材料(电缆、配电柜)采购(含配送) |
1 |
项 |
9.85 |
详见招标要求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电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 6月5日至2017年6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 15:3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 15: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8日17:30时前将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 以转账的形式交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交纳后,同时将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出示“汇款凭证”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5768468830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电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投标人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受理: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58123247
传真号码:0571-2481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