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第一给水厂二期工程南侧道路雨污水施工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
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4】19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
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一给水厂二期工程南侧道路雨污水施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省道 201 线西侧,沙墩加油站以南。
3、项目建设规模:兰州新区第一给水厂二期工程——经十三路至给水厂南侧道路雨水,
污水管道工程,包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项目。管线全长(DN300-DN1400)0.94 公里,
管材采用 HDPE,双臂波纹排水管及钢筋砼管。
4、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7 年 8 月 1 日,具体以甲方交付工作面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9 月 1 日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 2014 年 6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
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三年(2014 年 6 月 1 日至
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时
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造价员 1 人。
6、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
料员、材料员、 造价员以上人员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企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造价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
造价资格证书;以上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其他材料”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
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7、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建筑企业),
并将备案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 2016】 20 号文的
要求);将备案表交至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 168 号冶金设计大厦 11 楼,电话 0931-8565307,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
8、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 2013~2015 或 2014~2016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
9、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
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
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10、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
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应当将资格预审相关的证书、证
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
自动放弃投标。
11、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
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证明,由此引起的 后
果,自行承担。
12、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
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
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
[2015]436 号文及新办发【2016】97 号文规定(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内容)。
,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凡是拟
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 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在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下载资格预审
文件。
2、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
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甘
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谈判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
虹城东门);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第一给水厂
联系人:邓明生
联系电话:1772696724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168 号
联系人:窦小龙、雷富康
电 话:0931-8565307
电子邮箱:lyzb555@163.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