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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为进一步提高PPP项目咨询服务效率,保证咨询成果质量,昌吉市财政局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咨询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3.建设规模:昌吉市城北污水厂位于昌吉市大西渠镇,“500”干渠与老龙河交叉处的东北侧,厂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08亩。污水厂拟分两期建设,近期占地面积约132亩,日处理规模为7万吨,远期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为14万吨。污水处理标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昌吉市污泥处理工程位于500干渠公路与老龙河交汇处东北角,项目以中山路、青年路、北京路为界,划分为2个污水排水片区:西部排水分区(主要接纳城市新区、火车站的污水)、东部排水分区(主要接纳老城区、南部居住片区的污水)。近期处理规模200 t/d(含水率80%),远期处理规模325t/d(含水率80%)。

  4.预计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不含前期费用)约50120.83万元(其中污水处理项目投资32160.31万元、污泥处理项目投资17960.52万元)。

  5.采购内容:开展尽职调查、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完成PPP项目初步方案和实施方案,协助完成采购过程、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配套协议的编制和审定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6.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等业务能力,在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具有稳定的专业团队或外部顾问团队(需提供参与本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参与本项目咨询团队人员至少跟踪项目3年,直至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开始进行正常的生产运营或至少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3.具备开展尽职调查、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能独立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协助完成采购过程、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的编制和审定的能力等;

  4. 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资质、能力和成功经验。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厂PPP咨询业绩(业绩数量各2个,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5.近三年内具有财政部示范PPP项目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并需出示财政部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三、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6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地点: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5号联合广场大厦B座1702);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昌吉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5号联合广场大厦B座1702

  联系人:赵玉湘

  电话: 0991-223058、158994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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