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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招标文件补遗书(十六)

发布时间:2017-6-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补遗书为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的项目:

  乐清市大荆镇西一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二次招标)(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进行交易,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6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大荆镇镇安社区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地址同);

  3、工程发包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600498元-暂估价<含税>111000元)×(1-8%)+(暂估价<含税>111000元)=1481338元。

  4、本工程招标工期150日历天,工程类别为市政工程三类。

  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时:

  1、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30时前(如遇双休日,则在周五17:30时前,以收款人的银行进账单为凭)统一到达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负。

  2、拟参加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注明项目名称:

  参加“乐清市大荆镇西一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大荆镇西一村”;

  投标人若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招标人有权退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投标人自负。

  ★三、温馨提醒(原《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本《补遗书》的要求不同时,均以本《补遗书》为准):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论处。

  四、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郑先生 15167775913。

  五、本补遗书项目收标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本补遗书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发包价:详见附件。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附件: 西一村.rar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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