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
贵溪市塘湾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贵溪市塘湾镇集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备采购 | ||||
项目金额 | 16000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1、2015年1月15-16日,江西省环保厅在南昌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百强中心镇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兼氧FMBR技术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国内污染治理领域7名专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兼氧FMBR技术操作简单、工艺流程短、无有机污泥排放、无需专业人员值守、处理后排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最后专家结论该技术非常适宜村镇污水处理。 2、在《塘湾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评审意见》(鹰建字【2015】135号)中说明,2015年9月22日经鹰潭市建设局、鹰潭市环保局、鹰潭市委农工部、贵溪市建设局、贵溪市委农工部、贵溪市环保局等六个单位讨论并一致认为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方案设计”整体方案布局符合塘湾镇区总体规划,设计中采用兼氧FMBR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符合塘湾镇实际。该工艺可以明显减少主干管网投资,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及降低运行成本。 本项目采用了兼氧FMBR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该技术属于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性特点,符合单一来源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占涛金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鹰潭市环保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3、兼氧FMBR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原创的中国发明专利;兼氧膜反应器工艺专利号:ZL200910115352.0;污泥产量低的污水处理工艺专利号:ZL200910115349. 9。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为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为江西金达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专有,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根据其他使用单位效果来看,具有污泥排放少、占地小、能耗低、管理简便、运行稳定等特点。 4、江西省财政厅赣财购【2016】50号文件2017-2018年度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协议供货单位有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该文件中写到采购单位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品牌。 5、塘湾镇集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已使用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兼氧FMBR污水处理设备,该设备运营良好,达到了设计要求,考虑到运营维护的成本及与一期技术服务要求,二期工程建议采用与一期同厂家的设备才能满足这些需求。 本项目采用了兼氧FMBR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该技术属于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性特点,符合单一来源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余增华 | 职 称 | 副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鹰潭市卫计委 | ||||
专家3论证意见 | 6、省科技厅已经补助50万元用于采购贵溪市塘湾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专款用于支付兼氧FMBR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补助资金已经拨付到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7、鉴于该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性等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用了兼氧FMBR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该技术属于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性特点,符合单一来源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柯慧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鹰潭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