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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其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SXGDZC-LHW-20170614

  三、采购内容:

  1 、本次招标共 1 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相关货物、服务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采购货物未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 、范围包括: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配套安装、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

  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质量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 2 排放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至少承担过一项渗滤液处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②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无不良记录; ④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供应商;⑤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品牌型号主要产品只接受一个生产厂家或其一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如同一品牌型号主要产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其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型号主要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全作自动弃权处理;

  8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 ¥800 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的缴纳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本公告所需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7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彩印件等。

  注: 1 、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 A4 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1 室评标 1 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 1329457599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裕景花园海祥 E 座 1103 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 0357-2103400 、 13152878054

  邮 箱: 176198295@qq.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南街支行

  账 号: 14001648108050500802

  行 号: 105164010031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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