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GX-尤招字〔2017〕第017号
开标时间:2017-07-11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FJGX- 尤招字 〔2017〕 第 01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外提升泵站工程 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明发改投资〔2010〕25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西城镇红土地) ;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外提升泵站值班室和设备机房一般土建、雨水污水总平、泵房电气与设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外提升泵站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1991254 元 ;
1.2. 工期要求: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1.3. 标段划分: 无 ;
1.4.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8.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通过评价系统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低于 60 分 。
1.9.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与纸质并行 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
件为: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06月 27日8时30分至2017年 07月 4 日18 时00分,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hy)进行网上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年 06 月 27日至2017年 07 月4日
(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 15时00分至18时00分,前往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15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hy)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7年7月10日17时30分前汇达指
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伍仟圆(¥3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 FJGX- 尤招字 〔2017〕 第 017 号” 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或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且营业地在三明市辖区内设立的各商业银行分行、支行出具的保函;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1日下午15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保证金汇款凭证、保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纸质投标文件, 并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
文件的,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5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
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8号5楼 ,
电话: 0598-6331222 联系人: 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城关河边路 3 号 2 楼 联系人: 纪先生 ;电话: 0598-6323296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信用社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810020010000014764
监管部门: 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点: 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8号 电话: 0598-63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