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内市发改【2017】11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内市发改【2017】11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黄鹤湖综合治理永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园坝村7社 |
实施时间 | 2017年7月-2018年1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污水处理规模:70m3/d,项目计划占地:340 m2,包括建设格栅井、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污水干化池、标准排放渠,辅助用房及进厂道路、厂区道路、绿化、场外收集管网主管网800米,支管网1000米, |
建设资金 | 中央节能减排资金 |
其他 | 1.本项目污水处理后要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2.工程发包价含暂列金15.0万元。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内江市市中区黄鹤湖综合治理永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注册资金1000万及其以上。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同类型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工程发包价的100%。提供以下资料。(1). 中标通知书(2).施工承包合同(3)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资料以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原业主电话。3、人员资质及其他要求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②.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实行压证施工;需要审核的资料应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③.同时提交配备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④.提供以上人员的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号以便查询)。⑤.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3年财务报告)⑥.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⑦.近3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6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7月04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内江市市中区信用合作联社永安信用社
账 号:8810012000015551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67.69 | 8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7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邮 编:641008
联 系 人:廖林杰
联系电话:0832-2675094
传 真:0832-2675055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6月29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