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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17年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石浦镇沙塘湾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石浦镇沙塘湾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补助及镇(乡)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

  工程造价:约380万元(以上级补助按概算计取,主材甲供)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等工程;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3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6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7】11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镇小型工程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2: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农村信用社五爱分社,账号:201000050433549,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提交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之前(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

  6.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 7月6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

  联 系 人:   张位定

  电  话:   134561104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 系 人:     吴程瑶

  电话/传真:    0574-650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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