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工业园西区污水处理综合项目EPC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污水厂处理能力为2000T/d和配套污水管网。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总体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系统设计,土建、电气、公用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污水、废水管网设计。
2.5 计划工期:2017年8月01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给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能力。
3.2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的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由牵头单位派委托代理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完毕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他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东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007734015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822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