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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乐都工业园西区污水处理综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工业园西区污水处理综合项目EPC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污水厂处理能力为2000T/d和配套污水管网。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总体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系统设计,土建、电气、公用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污水、废水管网设计。

  2.5 计划工期:2017年8月01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给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能力。

  3.2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的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由牵头单位派委托代理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完毕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他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东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007734015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822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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