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江苏2017年海安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李堡镇新联村、曹园村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海安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联村、曹园村污水处理站项目的设计及施工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县李堡镇新联村、曹园村;

  ( 2)工程规模:新联村 1座、曹园村 1座,每座规模为 100吨 /日处理 ;

  ( 3)招标范围:含整套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 08月 04日到 2017年 10月 03日;工期: 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5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叁套图纸报环保部门及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3206210336000270002001

含整套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同上

140

同时具备 A、 B两项资质。其中: A项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丙级及以上; B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 B两项资质。其中: A项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丙级及以上; B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业绩要求:无。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丙级及以上。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到 2017年 07月 31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07月 31日 09时 00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根据海公管办【2014】40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李堡镇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审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郭伟联 系 人:张义群

  电 话:13813740987电 话:0513-81819575,0513-81813576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