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7/7/12 | 公告号: | 即公建【2017】070号 |
项目名称: | 即墨市大信镇农村污水连片整治工程 | ||
工程地点: | 大信镇辖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给排水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即发改字[2016]519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82201707100201 | ||
建设单位: | 即墨市大信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明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2531737 |
代建单位: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即墨市大信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明强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2531737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周峰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88571318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大信镇辖区内14个村庄、2个社区进行污水连片整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金额为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需含污水管道)。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九、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12日9 时00分至 2017年7月18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五楼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85713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