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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兰县三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兰县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兰县三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兰县三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KWMD3G2017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春妮

  项目联系电话: 0778-22830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兰县市政管理局

  地址: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65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78-63288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春妮 0778-2283078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金福路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东兰县三石镇公平村屯昌屯。

  建设规模:建设近期设计规模为800m³/d, 远期设计规模为1500 m³/d的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敷设污水管网7.632公里。

  处理工艺:拟采用MC-MBBR工艺。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 1440 万元。

  要求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以及施工工期)为24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可研批复后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括概算编制(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5)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无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和1 家污水处理设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污水设备供应商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采购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3.5专职安全员要求:持有有效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1名。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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