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扶风县水利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扶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初步设计(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初步设计(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X-20170715-CG
三、采购项目预算:83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扶风县水利局
地址:宝鸡市扶风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917-5218451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1幢3单元0501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0917-3901331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编制初步设计。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4、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初步设计)2个及以上(业绩包含工程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退还,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1幢3单元05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14时30分止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嘉信潮州酒店(宝鸡渭滨区广元路10号)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0917-3901331
2、除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外,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