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宁晋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以宁发改核字【201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9268平方米,建设双膜车间、加药间、综合楼等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8768.52平方米,购置安装排泥泵、潜污泵、离心泵等设备共计275台(套)。
2.2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5招标范围:河北宁晋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取得市政监理工程师省级或国家级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27日至2017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分至17:30时,在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市政专业)、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予以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版)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宁晋县
联系人:方君儒 联系电话:18632976777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联 系 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1323115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