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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茶山镇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茶山镇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茶山镇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镇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31-201707-441931-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茶山镇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园路63号三楼

  联系方式:衡先生、0769-81869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0769-2211322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镇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数量:1项

  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07月28日起至2017年08月0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清单)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投标人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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