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ZNP-2017-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富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的浦发改(2017)基字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富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浦城县富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近期建设规模2000m3/d,近期建设规模6000m3/d,污水处理厂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工艺。总占地面积6000m2。项目总投资1984.703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构筑物:各栅井4个,厌氧沉淀池和调节池共计2000m3,地下渗滤田3800 m3,人工湿地3500 m3,放流槽等。配套管网全长18km,管网工程按一次性投资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847032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捌拾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 ;其中甲供:6852696元;管网部分约114万为甲供材料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企业2017年第二季度信用分截图)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要求,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企业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4 日8时30分至2017年 9 月 10 日17时30分通过《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pc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和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8月26日至9月7日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平台关闭时间,期间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严格按照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执行。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由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有关规定,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富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富岭镇,邮编:354000
电话: 18105997093
联系人:吴存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兴华路168号钜荣汽贸二楼,
电话: 18650604567 传真:0599-2820688
联系人:张敏
监督部门:_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点:_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_0599-2846988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