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武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建管发〔2017〕4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招标人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建设内容分别为:
施工标项:新打水源井3眼,维修机井1眼,新建管理站7处,新建钢筋砼保温水塔5座,维修水塔1座,调蓄水池7座,砖混结构管理房306.16㎡,砖砌围墙406m,安装铁大门7合,配套安装机泵9台(套),安装消毒设备13台(套),埋设各类管道58510m,修建圆形阀井35座。
监理标项:长武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等级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水利水电企业,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06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7年9月07日至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 14:30 -18:00,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工程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工程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1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项:3000元/套,监理标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会议室。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武县县城北街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3474049928
代理人: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29-38018303 1368910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