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7HBC010)作如下变更:
一、删除原供应商资格要求第5项“投标人须具有生活污水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17时。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邬倩 张键
通讯地址:武汉市和平大道750号(武车路路口)绿地·铭创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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