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为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嵊州市城北区北面、曹娥江西岸仙岩镇严坑村附近
建设单位: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设计处理规模7.5万m3/d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标书费(元) |
货期(天) |
安装位置 |
品牌要求 |
1 |
C-CA17001-SX/S-13 |
卧式离心泵 |
500 |
35 |
活性炭池配套 |
国内一线品牌 |
2 |
C-CA17001-SX/S-14 |
滤头、滤板、堰板、V型槽 |
500 |
35 |
活性炭池配套 |
国内一线品牌 |
3 |
C-CA17001-SX/S-16 |
石英砂、活性炭滤料、承托层砾石 |
500 |
35 |
活性炭池配套 |
国内一线品牌 |
4 |
C-CA17001-SX/S-17 |
罗茨鼓风机 |
500 |
35 |
活性炭池配套 |
国内一线品牌 |
具体数量、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投标人可就上述设备包进行投标,必须“整包整投”,不得分包或部分投标,否则投标文件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时间3年以上(进口设备代理商需注册时间满2年);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3个及以上与招标项目同类规模水厂的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 须附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6 特别提醒:投标人资格审核通过的,可购买标书,可参加投标;若审核没有通过,则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不能参加投标,审核不通过的投标人如已支付标书费用,则标书费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30 日至2017 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详见“招标范围”表格 ,售后不退。
4.3报名地点:电子报名。
4.4标书购买途径:电子汇款
户 名: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7231 6101 8260 0081 684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华谊支行
注: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购买标书,购买标书后将汇款底联制成图片格式并按照下表(附件一)提供相应信息制成Excel表格一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若汇款信息与附件一所提供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规定报名时间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需报名厂家携带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函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经确认后方可发放标书。
附件一:
设备标书汇款信息 | ||||||
汇款日期 |
柜员交易号 |
设备名称 |
账号(贵司汇款账号) |
帐户名称(贵司名称) |
现转标识 |
标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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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7层,首创爱华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7楼
商务联系人:李工 鲍工
电话:18602235437 18622400332
电子邮件:lishuaifeng@came-tj.cn
技术联系人:王工
电话:18502681196
电子邮箱:wangchunyan@came-tj.cn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 8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