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阆中市七江大道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2017】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17】4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724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2.2 建设规模:新建长1564米宽40米道路及雨污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2 个标段,监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三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 近三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30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9 月 3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 编:6374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17-6260177
传 真:0817-6262310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028-86722578
传 真:028-8672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