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JS-2017-058
1、建设单位: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平阳县鳌江镇山外村生活污水处理改造提标工程
3、工程地点:鳌江镇山外村
4、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约111万元。(其中管材、玻璃钢化粪池为甲供材料,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5、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包括排污管网、玻璃钢化粪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6、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工期60日历天。
7、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8、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提交资料:(1)单位介绍信、报名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3)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盖章)留档。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账户: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2010000 2081 318 000 3030
备注填:平阳县鳌江镇山外村生活污水处理改造提标工程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17:00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2、报名时间:
2017年8月30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017年8月31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13、报名地点: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机构服务大楼309室
14、建设单位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868518873
代理单位联系人:邵小姐 电话:15088995357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