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或镇海炼化),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无损检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
(1) 新增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m3/h。主要新增复合空冷、隔油池、调节罐、气浮装置、生化反应池(IBR)等;
(2) 新增汽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400m3/h。主要新增复合空冷、调节罐、水解酸化设施、生化反应池等;
(3) 新增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700m3/h。主要新增调节罐、高效沉淀池、生化池(MBBR)、二沉池、气浮滤池、臭氧催化氧化设施和生物曝气滤池等;
(4) 回用水处理系统改造。主要新建高效沉淀池和V型滤池,通过改造充分依托现有曝气塘、氧化塘等回用水处理设施;
(5) 新增“三泥”处理和臭气处理系统。主要新增污泥和油泥池、离心脱水机、烘干机、储存罐和生物脱臭、催化燃烧装置等;
(6)配套管网系统改造。在充分依托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配套改造电气、电信、自控仪表、公用工程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可研批复投资约5.7亿元。
2.5计划工期:623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中间交接日期止),主要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9年6月3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 日。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具体检测工作须与本项目施工同步。
无损检测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完成全部无损检测及服务工作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中的无损检测工程(主要有:射线检测、超声检测、TOFD检测、渗透检测、磁粉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等)。包括本项目中所有无损检测内容的抽检和复查,由招标人确定抽检内容和比例。暂估合同价100万元。
2.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开展无损检测工作。检测指令执行率100%;射线检测底片质量合格率99%;检测结果评定准确率99%(危险性超标缺陷不得错评和漏评)。
2.9分包:原则上除射线检测拍片部分外不允许分包(特殊新工艺除外)。
2.10安全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3 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事件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被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等工作;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④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核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企业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核发(下同)的四种无损检测方法(RT、UT、MT、PT)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十年以上,近五年(以下“近五年”均指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2)责任师:
①各检测方法责任师须持有与所担任项目相应检测方法的Ⅲ级资格证,或者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持有与所担任项目相应的检测方法的Ⅱ级资格证。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②理化责任师须持有理化资格证。
③责任师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不得兼职除责任师外的其他岗位,并且须满足相应检测(分析)方法的资格要求。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持有射线检测或其他任两种检测方法Ⅲ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量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安全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
(5)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持有射线检测或其他任两种检测方法的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4补充说明:
(1)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
(2)以上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人员从业经历,以相关人员最早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起算。
(3)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5)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以来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6)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或当前正常缴费)社保证明。
(7)投标人应响应本招标文件关于主要管理人员“不能兼职”的有关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中标后,承包商企业负责人、安全处(科)长、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负责人还应取得中国石化安监局颁发的《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且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5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售);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4.5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之前。
6.2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6.4递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7.3开标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0574-86446757;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李鹏飞、史东升
电话:13916254945、021-57359087
传真:021-57958887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