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津八路污水管线及配套强排站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津八路西侧,利二路至滨港路段,沿滨港路向东至西主排。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污水处理 计划工期:203日历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 479万元 工程造价: 47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600米
计划文号: 利发改【2017】8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胡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46-562028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胡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46-562028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倪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055118 1526386709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利二路50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名称:津八路污水管线及配套强排站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津八路西侧,利二路至滨港路段,沿滨港路向东至西主排。
工程规模:该工程管线全长1600米,沿津八路西侧自利二路向北至滨港路,沿滨港路向东至西区主排。标准:铺设直径800mm、1000mm的砼污管线,建设配套强排站一座,建(构)筑物面积192平方米,管线及强排站占地4.98亩。计划投资479万元。
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内的施工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内容:全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内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时,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拟投标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原件(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报名的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利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546-5621236 0546-5686327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8时30分 - 2017年9月8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