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巫山县早阳新城组团引水工程(巫山县生态搬迁安置区人畜饮水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7]1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申请巫山县政府债券、三峡后续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至早阳新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480.46㎡。
一标段为水厂及八一水库部分,包括配水池,网格反应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清水池、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污水浓缩池、脱水机房、综合楼、值班室等。总建筑面积为2085㎡,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二标段为管网部分,主要包括厂外给水管网DN315-DN500PE管道共54969m,DN75-DN150PE管道共10875m,以及配套管网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2.3工程投资:一标段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巫山县早阳新城组团引水工程(巫山县生态搬迁安置区人畜饮水工程)》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部分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建设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7投标人只能对该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一标段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
3.1.2二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
3.1.3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重庆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法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9月 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7年9月8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提出疑问,疑问位置出错或疑问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10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上升街96号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国宾城11幢13-1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023-57686581 电 话:023-63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