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湖南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条件

  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已由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项目采购授权主体为韶山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韶山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出资代表方为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过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

  2.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17]66号

  2.3.项目概况: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工程包含两部分内容:

  1)韶山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污水管网与生态治理工程、民居改造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和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等。

  2)银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银田镇集镇区域景观提质改造、银田镇银田村域景观提质改造和民居改造工程。

  对上述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经营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未含建设期利息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5212.12万元,最终项目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2.5.项目运作方式:采用“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模式实施本项目;

  2.6.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共15年,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为13年;

  2.7.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管理,运营维护管理范围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对不能覆盖项目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部分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建设服务费+运维成本-经营性收入。在本项目中政府方股东参与分红,计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时包括政府方股东资本金部分。

  2.8.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占建设投资的30%,政府方股东占全部股权的20%;社会资本方占全部股权的80%。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金额为不含建设期利息的项目总投资估算的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法定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除法定条件规定外,投标人还应当具备下列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法律法规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资格查询结果复印件。

  (2)联合体成员均应当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出资比例、责任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六)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 25 日(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015100630525046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湖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韶山美丽乡村PPP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韶山美丽乡村PPP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03020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山市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47号,韶山市国土局旁地籍档案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项目说明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外国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韶山市农业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31-55682224

  地 址:韶山市韶山中路46号

  政府出资代表人: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英雄广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975272727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1

  联 系 人:张先生 谭女士

  电 话:0731-58227522

  E-mail:8522481@qq.com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