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化工园区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已经由叶发改【2017】3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化工园区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91.5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化工园区 2.工程规模:新建零公里加工业园排水管道12km,管径de400,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砌块检查井300座,排水管道沿G219国道敷设至G219与G315国道交叉口现状de400排水管道。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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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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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X20170906140500101001 |
叶城县化工园区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 |
新建零公里加工业园排水管道12km,管径de400,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砌块检查井300座,排水管道沿G219国道敷设至G219与G315国道交叉口现状de400排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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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疆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核准证。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审核,接受监督。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9月06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9月12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叶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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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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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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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进跃 |
联 系 人: |
刘长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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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09988983 |
电 话: |
177995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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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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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290851602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