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17〕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本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桦甸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及管件采购、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桦甸市境内。
2.2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
工程名称:桦甸市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
招标内容: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二标段
工程名称:桦甸市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3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专业生产塑胶类(PE)管材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报告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014年至今有类似供货业绩;
(4)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6)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潜水泵、电控、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或具有厂家授权经销许可的企业;
(2)2014年至今有类似供货业绩;
(3)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潜水泵设备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6)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窗口购买。
4.2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报告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携带)、潜水泵设备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携带)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成本费每标段为10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947932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584368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