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8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鄂温克旗农村牧区203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饮发【2017】75号、呼水饮发【2017】76号、呼水饮发【2017】77号、呼水饮发【2017】78号、呼水饮发【2017】79号、呼水饮发【2017】80号、呼水饮发【2017】81号、呼水饮发【2017】82号、呼水饮发【2017】83号、呼水饮发【2017】84号、呼水饮发【2017】85号、呼水饮发【2017】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温克族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鄂温克旗巴彦查岗苏木、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鄂温克旗伊敏苏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鄂温克旗辉苏木等。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特莫胡珠、巴彦胡硕嘎查等)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二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好力宝、巴彦胡硕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三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好力宝、西博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四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维特很、罕乌拉、孟根托雅、哈日托海嘎查)共13处,井深:120米饮水安全工程。
五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巴彦乌拉、布日都、孟根楚鲁嘎查)共13处,井深:120米饮水安全工程。
六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嵯岗苏木(莫和尔图、阿拉坦敖希特、扎格达木达嘎查)共20处,井深:100米饮水安全工程。
七标段:1、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雅尔斯嘎查、团结嘎查)共5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2、: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苏木(苇子坑、巴彦塔拉、伊敏、红花尔基、阿贵图嘎查)共16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八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布拉尔嘎查、伊兰嘎查、温都尔嘎查)共23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
九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纳文嘎查、温都尔嘎查)共24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
十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辉苏木(巴音敖拉、乌兰宝力格、乌兰托格、查干诺尔、阿尔善诺尔嘎查)共17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十一标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辉苏木(嘎鲁图、辉道、哈克木、完工托海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2.3工期要求:35日历天(中标后35天内竣工)。
2.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要求: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十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
第一标段 |
2017-GC0865-1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特莫胡珠、巴彦胡硕嘎查等)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0,900.00元 |
第二标段 |
2017-GC0865-2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好力宝、巴彦胡硕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0,900.00元 |
第三标段 |
2017-GC0865-3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好力宝、西博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0,900.00元 |
第四标段 |
2017-GC0865-4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维特很、罕乌拉、孟根托雅、哈日托海嘎查)共13处,井深:12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1,800.00元 |
第五标段 |
2017-GC0865-5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巴彦乌拉、布日都、孟根楚鲁嘎查)共13处,井深:12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1,800.00元 |
第六标段 |
2017-GC0865-6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嵯岗苏木(莫和尔图、阿拉坦敖希特、扎格达木达嘎查)共20处,井深:100米饮水安全工程。 |
849,700.00元 |
第七标段 |
2017-GC0865-7 |
1、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雅尔斯嘎查、团结嘎查)共5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 2、: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苏木(苇子坑、巴彦塔拉、伊敏、红花尔基、阿贵图嘎查)共16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711,900.00元 |
第八标段 |
2017-GC0865-8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布拉尔嘎查、伊兰嘎查、温都尔嘎查)共23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54,400.00元 |
第九标段 |
2017-GC0865-9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纳文嘎查、温都尔嘎查)共24处,井深:6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82,900.00元 |
第十标段 |
2017-GC0865-10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辉苏木(巴音敖拉、乌兰宝力格、乌兰托格、查干诺尔、阿尔善诺尔嘎查)共17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05,300.00元 |
第十一标段 |
2017-GC0865-11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辉苏木(嘎鲁图、辉道、哈克木、完工托海嘎查)共18处,井深:80米饮水安全工程。 |
640,9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一至十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行业部门核发的专业钻井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项目经理持有机长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钻井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机长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编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2017年鄂温克旗农村牧区203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
2017-GC0865-1 |
12,818.00元 |
1508 4359 3839 |
2017-GC0865-2 |
12,818.00元 |
1540 4359 4775 | |
2017-GC0865-3 |
12,818.00元 |
1492 4359 2043 | |
2017-GC0865-4 |
12,836.00元 |
1524 4359 6398 | |
2017-GC0865-5 |
12,836.00元 |
1524 4359 1833 | |
2017-GC0865-6 |
16,994.00元 |
1524 4359 6412 | |
2017-GC0865-7 |
14,238.00元 |
1508 5293 0218 | |
2017-GC0865-8 |
13,088.00元 |
1524 5292 8868 | |
2017-GC0865-9 |
13,658.00元 |
1492 5292 1771 | |
2017-GC0865-10 |
12,106.00元 |
1556 5292 4659 | |
2017-GC0865-11 |
12,818.00元 |
1492 5292 1931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9月8日